近年來,網上籌捐的事件越來越多,很多都是因病而希望得到捐款治療。這類事件也讓很多愛心人士非常的關注,也都積極的捐款希望患者能得到治療。不過也因此有很多人故意去詐捐,騙取金錢,這樣的行為是非常讓人覺得反感的。
1.夫妻疑用女兒詐捐是怎麼回事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3歲女童雅雅(化名)患重病,其父母於前段時間在網絡上呼籲愛心人士捐款,希望籌到15萬元。
2018年4月6日,在多位愛心人士上門走訪,強烈要求必須送醫後,萬般催促下,雅雅才被其母、其爺爺送到北京兒童醫院就診,在醫院眼目細胞瘤專家確診並肯定孩子還有救後,其母立即在醫院撒潑大鬧(可以調取監控錄像),隨後將孩子強行抱走消失。自此,幾天時間,孩子並未出現。
4月9日,愛心網友再次趕到張集鎮溫良村,找到孩子父母,並強烈要求將孩子送醫。然而,遺憾的是,僅僅過了3天,孩子的病情迅速惡化,並在當地縣城醫院ICU去世。
2.夫妻疑用女兒詐捐事件怎麼樣了
網友表示,這三天裏,其父母極有可能希望擺脫麻煩(因為公眾質疑聲越來越多),惡意斷絕孩子飲食,最終導致孩子衰竭,請警方積極介入,立即封存孩子屍體!請查明死因,查清疑似涉嫌詐捐的款項!”
4月10日一早,警員前往村裏進行調查取證。不過,民警暫未把具體進展反饋到辦公室,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待調查完畢後才給予回複。
3.騙捐詐捐能構成詐騙罪嗎
詐騙罪的認定以財產損失為必要,若被害人自我答責地處分其財物,以用於實現自己的目的,則應排除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的成立,意味著財產法益遭到了侵犯。圍繞著財產法益,存在法律的財產說,純粹的經濟的財產說以及法律的、經濟的財產說的爭論。其中,作為折中說的法律的、經濟的財產說較為可取。但在捐助、補助詐騙類案件上,法律的、經濟的財產說由於沒有確定經濟財產事實秩序和社會價值目的之間的位階性,不僅可能導致個案處理上的模糊並導致保護法益的不確定,也會背離事實判斷先於價值判斷的要求。
客觀目的論認為,如果被告人的欺騙行為導致被害人處分財產決定性的客觀目的未能實現,則可以認定存在財產損失。至少在捐助、補助詐騙案件中,客觀目的論能夠輔助法律的、經濟的財產說,從而更好地貫徹刑法客觀主義。在普通的經濟交易類詐騙案中,這種客觀目的體現為獲取經濟對價,在單純的捐助、補助詐騙案中,客觀目的在於救濟他人。在由這兩類情形相混合的案件中,則應貫徹經濟價值衡量優先的方法,依照兩類情形的組成比例加以具體分析。
4.騙捐詐捐會受到什麼處罰嗎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關於罰款的規定是“1萬以上、10萬以下”,這樣的金額不足以震懾違法者和犯罪之人。以詐騙的方法詐捐和騙捐的案件,涉案金額少則都在幾十萬、數百萬元,對於這些人,僅罰款1-10萬,成本過低,建議可以考慮根據犯罪所得額或者根據受害人的受害情況進行處罰。
此外,“1-10萬元的罰款”幅度過廣、空間過大,增加了執法過程中的隨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條能對什麼情況下適用於多少額度的罰款列得更詳細些,將大大增加執法的可操作性。
總結:相信大家通過以上文章已經了解到夫妻疑用女兒詐捐是怎麼回事,以及夫妻疑用女兒詐捐事件怎麼樣了等相關信息。利用女兒的生病來籌款,但卻沒有及時用這筆金錢給孩子治病這就是屬於詐捐。三八女性網的小編覺得詐捐不是一件小事,相信法律會讓你受到你應有的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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