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都喜歡在朋友圈發一些內容來記錄一些生活中的點滴,而朋友圈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生活日記。現在很多人都喜歡通過朋友圈來給好友們分享一些心得或者是生活點滴。可是卻有人因為發朋友圈被罰了3萬,下麵就跟著三八女性網一起去了解一下具體內容吧。
1.發朋友圈被罰3萬是怎麼回事
中國網財經4月11日訊 海南證監局近期下發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表示對奮達科技員工林立、楊小桃泄露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3萬元。而此次內幕交易的時點正是奮達科技董事長發出“兜底增持”的倡議期間。
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6月2日早間,奮達科技擬在深交所披露關於董事長提“議兜底增”的倡議書,但證券部助理羅某斌未能趕在8點之前將擬披露信息報送至交易所(交易所信息披露係統早上的提交時限為8點),導致該信息未正式公開披露。期間,羅某斌不慎將《增持倡議書公告》遺忘在文印室複印機台上。
8點05分,時任奮達科技技術市場部工程師鍾某文和銷售技術中心文員楊小桃來公司文印室複印材料時,看到了羅某斌遺忘在複印機上的《倡議書公告》,楊小桃當場用手機對該文件進行了拍照。10點,楊小桃將其拍攝的《倡議書公告》照片發到其微信朋友圈。10點31分,楊小桃朋友圈中《倡議書公告》的圖片被人發到名稱為“電器銷售技術部”的微信群,奮達科技電器產品技術部副經理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該信息。
中午休市期間,奮達科技正式對外披露《倡議書公告》,並於11點45分收到巨潮資訊關於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執。
值得一提的是,當日11點04分,林立看到鍾某文轉發的《倡議書公告》圖片,便將80萬元資金轉到本人的證券賬戶;11點05至07分,林立買入“奮達科技”69,000股,買入成交金額80.66萬元,並分別於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賣出,獲利10.67萬元。
海南證監局認為,楊小桃對《倡議書公告》進行拍照並發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構成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為。林立利用《倡議書公告》的內幕信息,通過本人證券賬戶交易“奮達科技”股票,構成了內幕交易的行為。
海南證監局稱,根據上述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楊小桃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為處以3萬元罰款。沒收林立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0.67萬元,並處以10.67萬元的一倍罰款。
2.泄露公司機密對公司有什麼危害
企業發生信息泄露事件會導致企業在公眾中的威望和信任度下降,會直接使他們改變原有選擇傾向。從這裏不難推斷,信息泄密事件可能會使企業失去一大批已有的或者潛在的客戶。
因此也可以說,在數據信息的作用與地位日益顯要的今天,數據信息的安全問題是關乎企業聲譽、公眾信任感、經濟利益、生死存亡的問題,企業數據信息的安全程度將會影響企業的外部競爭力。
一般地,我們在考慮跟某家公司合作時或者打算買某商家的產品時,如果得知這家企業出現過信息泄密事件,大家或多或少會心存疑慮。大概會思考下,你的企業信息安全機製如此不完善,我的信息會不會也因此而被泄露出去?你的企業信息安全管理現狀是否間接反映了整體管理體係的不完善?信息泄密事件是否會直接影響公司將來的發展和業績?這些疑慮,從心理學上說叫做光暈效應,它實質上表明了信息泄密事件有損企業千辛萬苦建立起來的聲譽,摧毀公眾或合作主體對企業的的信任感,使企業在商務合作中處於被動的不利地位。
3.朋友圈什麼不能發
不招惹是非:微信朋友圈不要發一些帶有諷刺性和激進性的內容和圖片,發這些東西可能你隻是一時爽快,但是讓別人不爽,所以為了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這類內容還是不發為妙。
不傳播不實消息:最近網絡上有很多人對某個明星造謠,最後被抓起來了。所以我們不要為了博人眼球而轉發一些不實的消息,這樣不僅給當事人帶來傷害,還有可能要付法律責任。
不發低俗內容:不在朋友圈發送或轉發一些低俗或色情的圖片或內容,這樣會影響比人,會讓別人對你的品味修養質疑,對你是不利的。
不詛咒人:不管是在空間還是微信朋友圈,都能看到一些文章或圖片強迫人轉發,如:轉發就能發大財,行好運。不轉將會怎樣怎樣.....這樣的內容一定不要去轉發,這東西直接讓人反感,不管什麼內容,強迫人轉發就會讓人很反感。
不泄露他人隱私:不隨便發表未經他人同意的帶有個人隱私性質的圖片或內容,這樣不僅侵犯別人的隱私權,更是不尊重別人的表現。
不轉發虛假廣告或鏈接:不要轉發一些虛假的廣告產品或者鏈接,以免給別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到時候怎麼也說不清了,還有可能影響友誼。
總結:看來不是什麼都能發朋友圈的,所以大家在發動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上就是三八女性網給大家帶來的發朋友圈被罰3萬的相關新聞內容了。希望大家以後發朋友圈的時候要多謹慎。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熱點資訊那就關注我們三八女性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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