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複婚的情況,根據《婚姻法》規定,當事人雙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曾有夫妻關係並已按法定程序離婚;
2、離婚後未再婚;
3、自願恢複夫妻關係。
除了上述三個條件,《婚姻法》還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複婚登記設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條件。
複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複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複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複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複夫妻關係。不收費。
複婚流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複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複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麵前親自在《申請複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複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複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複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複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複婚登記。”
五、複婚登記證。辦理複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複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總結:讀了上麵三八女性網小編帶給你的文章,你是不是知道複婚需要準備些什麼了,在複婚的時候,辦理流程跟結婚差不多。希望上麵的文章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請繼續關注我們,我們三八女性網將持續為你提供更多更精彩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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