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複婚要多少錢
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複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複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如果雙方不經複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而對於複婚需要多少錢,其實簡單的說複婚就是重新辦個結婚證,費用和辦結婚證的費用一樣,都是9塊錢。
2.複婚財產怎麼分配
離婚又複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複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複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複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麵形式。
3.複婚要離婚證嗎
複婚確實需要離婚證,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複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複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複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複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經複婚登記,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複婚的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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