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不送貨上門在很多地方已經實施,其實不難發現,很多快遞員在給你送快遞的時候,可能就沒有任何通知的形式,直接把你的快遞放到某個快遞櫃裏,然後你就會接到自取短信提示。那麼對於這樣的做法真的是合理的嗎?
1.快遞未來為什麼都不送貨上門
近幾年,快遞代收點和智能快遞櫃越多越多,讓人不用因為家裏無人收件而苦惱,但卻引發出新的問題——家裏明明有人,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湯先生告訴記者,9日,圓通快遞員將其快遞送到驛站(小區內某超市),隻發了一條短信讓其自取。湯先生當時家中有人,向快遞員了解情況時,卻被告知“不會送貨上門”。
“我撥打了兩次客服電話,進行了一次網上人工服務,三名客服都說現在都是到驛站自取,他們說這是現在快遞的一個政策,圓通隻是率先施行,以後所有快遞都會這麼做。”湯先生說。不僅是圓通,北京地區的韻達、中通等其他快遞公司也存在上述情況。
在送貨上門方麵,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有些小區禁止快遞車輛入內;部分快遞單上的門牌號不準確;經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況,導致送貨效率降低、快件積壓;擔心快遞車或車內的快件被盜等。
正因為快遞員有這些困難,國家也鼓勵“最後一公裏”的配送要多樣化。《快遞暫行條例》明確,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2.快遞不送貨上門是否符合規定
根據規定,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那麼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則必須送貨上門。先把快遞放在代收點,再發短信進行通知,從程序上看是錯的,應該是‘先發再放’。未來快遞智能櫃、代收點所占的比例會越來越大。送貨上門是一個基本要求。
3.快遞新規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投遞也有明確規定,該法規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麵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麵驗收。
在生活中,一些智能快遞櫃上已經標注了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相關提醒。
北京市豐台區某小區外的豐巢快遞櫃上張貼的提醒文字稱,“在把快遞放進貨櫃之前,請征得客戶的同意”。
4.快遞損壞或丟失了怎麼賠償
在運送途中,因快件損壞或丟失而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中國消費者協會2017年8月就《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征集意見,發現消費者最關心快遞丟失、損毀後的賠償問題。
關於索賠問題,《條例》規定,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另外,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總結:相信大家通過以上文章已經了解到快遞未來為什麼都不送貨上門,以及快遞不送貨上門是否符合規定等相關信息。快遞行業的發展非常快,但安全問題也一直存在,對於快遞櫃其實也是有好處的,至少能保證快遞包裹的安全。如果您還有什麼想了解的就多多關注三八女性網吧。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