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落後的地方,總有一些舊習俗,惡習俗導致很多人都大毀前途,父母向孩紙逼婚的問題是常常可以看見的,更有的父母隻為了金錢,而把自己的女兒想賣商品一樣嫁出去,很多還隻是未成年人,那麼父母這樣的做法是合法的嗎,難到就一直讓這種舊習俗存在下去嗎,下麵就和三八女性網一起看看那還訂婚換彩禮錢是怎麼回事。
1.女孩訂婚換彩禮錢是怎麼回事
萬分焦急的班主任將情況報告給學校,校方兩位正副校長緊急趕到小青家中進行走訪,誰知了解情況後讓他們大吃一驚,原來小青沒來上學的原因竟然是父母乘春節期間將她許配給了同村男子楊某。
得知這一情況後,兩位校長立即耐心細致地做小青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然而事與願違,小青竟然以家庭困難想為家人分憂為由始終不願返校報名。在一再追問下,
小青父母才道出實情,因為家裏實在困難,想讓小青早點出嫁換取彩禮錢讓家庭度過難關,現在已經收了楊某的彩禮,不嫁女兒不行。麵對這種情況,兩位校長強壓怒火,
返回學校後就到鎮上反映情況,請求政府出麵保障小青接受國家法律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和其他權益。
同時對小青父母進行了批評教育。而小青的父母狡辯稱,他們即將外出打工,不放心自己未成年的女兒獨自生活,害怕女兒走上歧途,就尋思著為女兒找個婆家,
正好本村25歲的楊某也在苦苦尋找自己的另一半,加之雙方又是知根知底的熟人,故而一拍即合,原本指望女兒馬上到楊某家生活,誰知學校來攪了自家的好事。
2.為未成年人訂婚合法嗎
所謂婚約,是指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約定,而訂立婚約則是男女雙方為自己,或者第三人為他人在婚前預定婚事的行為。雖然我國《婚姻法》對訂婚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是《婚姻法》第2條和第3條卻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由此可知,如果符合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有結婚的意願,並自願在結婚之前訂立婚約的,在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的前提下,法律不予禁止。但是這種婚約在法律上不具有約束力,隻要二人還沒有正式進行結婚登記,其關係就不受法律保護。
然而,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的行為,我國法律卻是明確禁止的。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父母和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根據以上規定可知,您的姐姐和姐夫給子女訂婚確實嚴重侵犯了子女的合法權益,觸犯了法律的規定。
3.我國什麼法律命令未成年人不予許訂婚
《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4.對於包辦婚姻的事,未成年人要如何保護自己
建議先跟自己的父母好好談談
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也可能是父母是出於好意,覺得客觀條件都適合,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錯誤,所以你要跟父母好好談談,或許他們就會放下這種包辦的執念。
對於講不通的父母,要態度堅決
這裏所說的是,父母有所圖的,或者隻是商業上的聯姻,那麼就是苦了子女的幸福,有些人因為家族元素會覺得無奈,但是如果就這樣順從了父母的安排,你以後的生活真的會開心嗎,所以,拒絕吧,總有一天父母會理解的。
自己的父母談不通,就找對方的家人談
如果自己碰到的是“說一不二”的父母,那麼就找對方家人談吧,化濃妝打扮成小太妹的樣子,去見對方的家人,讓對方家人對你產生反感心理,甚至要跟你結婚的對象也對你連連搖頭,那麼包辦婚姻的事情自然就有人給你解決了。
尋求法律保護
包辦婚姻是不受保護的,何況你朋友還未達到法定婚齡。,可以通過報警、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等方式做你朋友父母工作,你朋友父母如在逼婚過程中造成你朋友人身傷害,嚴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千萬不要拿自己的幸福開玩笑
一輩子匆匆幾十年,好好的過吧 ,我們要尊重父母,但是如果真的愛我們尊重我們的父母,也會同樣希望我們找到真正意義上的幸福的,所以沒有什麼事情是解決不了的,事在人為,婚姻兒戲不得,所以,要選擇屬於自己的幸福。
總結:相信大家通過以上文章可以知道了父母向未成人包辦婚姻是違法的,應該及時製止這種行為,未成人是國家的瑰寶,國家的發展好不好全看下一代的造化,如果父母向未成年人包辦婚姻這種事情,不僅會傷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阻止未成人的發展,很有可能是毀掉未成人的美好前途,甚至有可能觸及生命危險,所以,請不要再讓包辦婚姻出現,大家要一起來改掉這個舊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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